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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劳共和国 The Republic of Palau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4 9:36:3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名称:帕劳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Palau),台湾地区称帛琉共和国 代码PW。   国旗: 呈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8∶5。旗地为蓝色,中间偏左处有一轮金色圆月,象征民族团结和结束外国统治。   国徽: 呈圆形。中间是具有地方特色的房屋,下端刻有“1981”字样,表明1981年宪法生效,帕劳共和国成立(当时为自治共和国)。圆环下方写着“帕劳共和国”。     帕劳国徽
  帕劳
独立日:10月1日(1994年)   首都: 梅莱凯奥克 (Melekeok)   自然地理:陆地面积4 5 8 平方公里。位于西太平洋,关岛以南700英里处,属加罗林群岛,是太平洋进入东南亚的门户之一。由200多个火山型岛屿和珊瑚岛组成,分布在南北长640公里的海面上,其中只有8个岛有常住居民。属热带气候。   人口:2.1万人(2009年)。70%人口是当地土著密克罗尼西亚人种,其余人口主要是菲律宾人。通用英语。信奉基督教。人口密度:45.10/km[1]   货币:美元。
编辑本段历史
  帕劳旧称帛琉、贝劳。   4000年前就有人居住。   1710年被西班牙探险家发现,但直至18世纪末欧洲人才开始涉足这一地区,   1885年被西班牙占领,   1898年被西班牙卖给德国。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被日本占领,战后成为日本的委任统治地。第二次大战期间被美国攻占。1947年,联合国将其交美国托管,与马绍尔群岛、北马里亚纳群岛和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构成太平洋岛屿托管地的四个政治实体。     帕劳
1969年,贝劳开始就未来政治地位同美国谈判。   1977年5月,卡特政府宣布于1981年中止托管协议。   1980年组成政府,改名帕劳共和国。1981年当地宪法生效。   1982年8月与美签订了《自由联系条约》。根据条约规定,结束托管后,帕劳有权治理内政外交,防务和安全仍由美国负责。但该条约在多次公民投票中,均因未达75%的法定多数而未能获得通过。   在1993年11月举行的第八次公决中顺利通过。   1994年5月21日举行的联合国托管理事会第61届会议上,帕劳和美国政府的代表宣布,《自由联系条约》自同年10月1日起生效。   1994年10月1日,帕劳共和国宣布独立。   1994年11月10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956号决议,宣布结束对最后一个托管地帕劳的托管地位。   1994年12月15日,帕劳成为联合国第185个会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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